上个世纪集体公社天天挣工分的农民的积蓄是怎么来的?

发布时间:
2023-08-2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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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讲点积极正面的,虽然那时期农村的贫困是普遍现象,但面对着高度僵化的经济体制,部分头脑活络的人仍然能通过种种手段获取不菲的财富:

1、放贷

据农行总行1964年对河北、山西等10个省36200个公社进行的调查,大部分公社都有不同程度的私人借贷问题。例如在对山西、吉林等省的调查中,借高利贷的一般占总农户的10%到20%,放高利贷的有3%到6%,在灾区借高利贷达到总农户的40%到60%”

其中将放贷事业做大的有如贵州松桃县九龙公社地主杨正旺,他自1962年以来对80户发放高利贷,获暴利4000余元[1],平均每户摊利息50元,当时的高利贷月利息率一般为5%-6%,有的甚至高达20%,也就是说借100元的高利贷一个月要付利息5-20元。

2、鸡毛换糖

浙江义乌在解放前就有所谓的“敲糖帮”的商业活动。虽然在解放后一度被禁止,但义乌人民很快就在制度上撬开了一个口子,他们以换来的“鸡毛”可以作为帮助农业生产的肥料为理由,说服了生产队与公社,同时将一部分经商利润以“工分”的名义上交生产队。这样就换得了一纸“换糖证明”,在那个时代凭借着从公社处获得的凭证,这些义乌商人就获得了一层法律的保护伞。

随着鸡毛换糖行为的兴旺,当时甚至出现了服务于这批小商人的“糖坊”,这些“糖坊”都设置在外出经商的必经之路上,其操持者同样为义乌人,这些“糖坊”为外出经商的义乌人提供了不少方便,使其不必回到义乌才能补充货源,据当事者回忆:

鸡毛换糖的人主要是做供销社或商店里没有的货的生意,这个有点难度了。如果商店里都有的商品,生意就不好做,商店里没有得卖的东西,那就利润比较高了,最少是高一倍的价钱。为了配合鸡毛换糖,有人就自发地组织小商品货源。你要去鸡毛换糖,我就专门做(经营)这些商品,专门供应鸡毛换糖的人,所以小百货市场就自然发生了。这都是我们这里人,你去鸡毛换糖,我把小百货找来提供给你。这样,鸡毛换糖的人就比较方便了。找货源的人专门找货源,鸡毛换糖的人专门鸡毛换糖[2]

进入1965年之后,外出经商变得极为艰难,但农民们自有办法

那个时候 ……都是想办法的,把“卖猪 ”两个字改掉,换成“换糖”两个字。还有一种办法,用 柠檬酸配制的药水可以把字褪掉,然后再写……华国锋出来后不用(证明信)了,许可证可以做了,但到外省不行,于是我把“江山”(浙江省的一个县)改成“江西”,这样就可以到江西去。、

虽然鸡毛兑糖进行的都是一些针头线脑的小买卖,但当时的从业者们还是从中获取了不菲的回报,并为改革开放之后的经商积累了第一桶金

本来像我们都在种田,没有路子到外面拿货做生意。我27岁开始鸡毛换糖(当时没有本钱)装货 的那个盒子是向我表姐夫借的,再向我丈母娘借了40斤红糖作为本钱,又向方唐鑫的小爷爷借 了15元钱买货郎担和针线之类小百货。开始做生意不要说坐火车,坐火车是坐不起的,就是拉着独轮车自己跑路到诸暨鸡毛换糖,从早上开始走到第二天凌晨3点种,总共跑了120里路到达诸暨。从腊月十二到次年正月初六,又将换来的鸡毛用独轮车拉回家来,就挣了四五十元钱,高兴死了。我在诸暨换了两年半,后又到江西换了两年半。鸡毛换糖积累了几百元钱之后,我就开始做袜子生意……我们到绍兴拿来袜子到廿三里市场上卖……我们那个时候坐火车到绍兴拿袜子,只拿500-1000双,在廿三里市场上,用手拿起来卖。改革开放后我又拿袜子到贵州做生意……这样生意就做大了,我也就发起来了

3、“投机倒把”

在计划经济时期,浙江乡间小商小贩的现象从未绝迹,据《台州地区志》对“投机倒把”行为的记载,从侧面可见其规模之盛,坚守之顽强:“1957年,着重打击外地贩运商及其与当地有勾结的违法分子,天台县查处投机倒把案犯228人,仙居县51起,黄岩县44起。1959年天台县处理投机违法分子492人,其中判刑17人,逮捕2人,管制17人,缓刑15人,罚款62人。1961年温岭县打击投机惯犯,逮捕6人,判刑6人,管制1人,罚补税12.6万元。1963年玉环县查处投机倒把案件83起。"[3]

温州虹桥一带的农民始终以各种方式进行集市贸易,每逢集市有二三万人,贸易品种达到四百多种。对粮油等农产品的买卖,在严格的控制之下也未能根除。据调查全温州地区的无证商贩1970年为5200人,1974年为6400人,1976年达11115人。义乌亦是“自由市场”的策源地之一。20世纪70年代中期‘政治挂帅’、‘大批判开路’的政治气氛下,义乌已存在混迹于定期集贸市场的地下小百货批发市场。“每逢市日,廿三里镇集贸市场上出现了众多的提篮叫卖的小商品专业商贩,紧接着,稠城的闹市处县前街也出现了几十个专卖小商品的摊贩,这些人以竹篮、箩筐、旅行袋、塑料布为工具,随地设摊,沿街叫卖。日初设摊,日中收摊。”对此十分危险的行当,商贩们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还要装备简单,便于逃跑。此种现象不仅局限于义乌,在浙江的很多地方都存在过。如在1976年的社会商品零售额中,民间市场交易额竞占90%左右,不仅有各种农副产品和日用品,而且有生产资料。民间资金市场和票证交易市场,在当时也都达到了一定的规模。

这种现象自然非浙江独有,当时武汉市有一个商贩在1961年以700元资本起家,到第二年被查获时,当场就查出现金和各种财物总值达50000多元。天津市有一“投机倒把分子”利用生产队名义搞买卖,一年的营业额就达到70多万元。这些人都凭借着诸多手段成为了当时的所谓“暴发户”。

1963年初,江苏省无证商贩从五万多人增加到十二万人,有的地区增加了五六倍。1962年,江苏省常熟县梅镇李投机倒把人员说,“做一工不如跑一朝”,“赊三千不如现八百”,“吃了河豚百样无味,搞了投机百样无趣”,有的商业人员说,“商店不如小组,小组不及单干,单干不及贩卖”。随着投机倒把活动的扩张,出现了一批暴发户。据连云港市1963年初调查统计:从事投机倒把获利1000元以上的有60多人。1962年11月南通县三余、二甲、小海三集镇有暴发户46家,获利一般在1000元以上,多的达万元,少的500元以上,其中投机分子黄平,原有资金1000多元,一年来从事布票贩卖,资金已达1万多元。

这些地下商贩躲避检查的方式也是花样百出:

一般是白天接洽,夜晚成交,甲地收钱,乙地交货,钱货不同行,见人不见物⋯⋯有
的扮演假出殡;有的装做假结婚;有的把票证包上塑料布蒸在馒头中,放在鱼肚里⋯⋯有的投机倒把分子还冒充解放军军官,冒充干部,伪造证明,招摇撞骗⋯⋯有的男女结伙,伪装夫妻,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有的甚至采用特务活动的手法,实行单线联系,经常转移接头地点,变换联络暗号,千方百计地同我们进行隐蔽的斗争⋯⋯有些投机倒把分子的气焰还很嚣张,声称‘你们查到了我啃骨头,查不到就吃肉’,‘羊群里丢了,羊群里找,要想我不干除非脚底朝北(死)。有的公然抗拒管理,殴打干部和检举人,甚至行凶杀人[4]

4、地下包工队

1964年7月,华北局的一份材料反映,北京丰台南苑公社石榴庄大队综合加工厂和七个生产队,与城镇“投机倒把分子”合伙组织地下建筑队,他们承揽了中国科学院、西郊机场、电子管厂等360个单位的土建工程。如此规模的“地下经济”固然缘起于从业者逐利之所求,但又何尝不是这些单位无法及时获得体制内的计划指标,转而求助于地下建筑队所致呢?类似现象在国营企业中并不鲜见,因为计划指标报批很难,按企业界的说法“计划批准数仅占企业申请数的1/3”[5]

再如1970年,安徽亳县查明有地下厂店、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102个[6],四川资阳县南津、伍皇两区的工商管理所在凉山、西昌一带查出当地外流的地下包工队14个,参与者891人。

这种地下活动的情形甚至惊动了中央领导人,彭真曾就此说:“有那么多的贪污盗窃,有那么多的投机倒把、长途贩运、连北京、上海这些没有大开放”自由市场”的地方,都还有成百个地下工厂 、黑包工、黑修缮队,不搞怎么得了?”[7]

5、外出做工

浙江因为人地紧张的缘故,长久以来都有外出从事弹棉花、做木工、打金、挑糖担以及随地设摊、沿街叫卖等手工业和小商小贩活动。而当极“左”政策当家时,这些皆属非法的“外出流窜”。然而,其令禁而不止,温州农村劳动力迫于生计,劳务输出一直没有停息。即使“文革”期间,温州农民仍敢于冲破层层封锁线,外出劳动力每年都有几万人,男女老少均有。外出劳动力所涉及的行业更是丰富多彩,有从事弹棉花、裁缝、木工、打铁、油漆、理发、补鞋、镶牙、配眼镜等手艺活的,也有从事建筑、采石、开矿、经商、养蜂、伐木、造林等工商业活动的[8]

外出劳动力分布的地区十分广泛,几乎可以说有钱赚的地方就有温州人。永嘉桥头镇不到5000的劳力,外出弹棉花者在1962年有200人,1968年更是高达1000人,加上其他外出的劳力共达3000人,占全部劳力的60%。由于实行粮油和棉布定量发票供应,在乐清与温州等地,许多人往返于温州和上海、杭州之间,通过倒卖粮票、油票和布票等谋取糊口之资,也有胆大的人倒卖金银器皿等物。台州民间贩卖布票、粮票、化肥、有色金属、中药材等活动,在整个六七十年代不绝如缕。更有甚者,20世纪70年代因农业学大寨而对外出农民严加控制的情况下,浙江许多地方的农民为了谋生,甚至私刻公章,伪造介绍信,外出从事个体经济。温州虹桥镇的档案室里至今还藏有大批六七十年代由乐清县有关部门签发的处理决定,被处理者有倒卖粮票的,有倒卖金器和银器的,从事这些活动的甚至不乏党员、基层干部和复员军人。

其他地区此类现象也不在少数,据江苏省泰州市1963年1月至7月间的两次调查,发现“投机分子”182人,其中从事商品贩运的150人,地下加工生产的17人[9]。1963年11月至12月间,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投机倒把分子”中,属倒卖票证的14人,长途贩运工艺品和油、茶重要农产品的8人,私设地下工厂、地下包工、地下运输的7人。

1961年后各地无证商贩普遍增多。据天津、昆明、长沙、杭州、汕头、福州、自贡、淮南等8个城市统计,截至1961年底,无证商贩有30366人。1961年底,安徽省舒城县无证商贩猛增到1040人。1962年5月,上海市无证商贩有9万余人。1963年10月,广州市无证商贩有1400多人。从全国范围看,据1962年底统计,城乡无证商贩约有200万人之多。

6、地下企业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浙江城乡的家庭经营,归公的归公,撤除的撤除,表面上实现了“一片红”。但传统的手工业活动并没有被斩尽杀绝,相当一部分转入“地下”,以非法的形式艰难地生存着。

后来以再生纺织业闻名全国的温州苍南县宜山区,在1957-1970年期间的土纺土织虽多次被打击、围剿、勒令停车封机,但单由供销社经销的产值在其中7年便在1000万元以上,最少的年份也有351万元。温州地区同时还存在一批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瑞安县有一人雇工40多人去江西包工,平阳县南宋公社有4人合伙雇工五六百人在湖北等地承包工程,价值竟高达1000多万元。文革时期党政机关受到冲击,对基层农村的控制能力大为减弱,金乡镇竞冒出了加工语录牌和领袖像章的个私活动。1974-1976年的3年中温州市仅加工阀门一项,从市场购买的钢材就达2万多吨、煤炭1万余吨。

在把家庭经营经济、民间市场与资本主义划等号的年代里,浙江百姓的上述“地下经济”作为,皆属“违法乱纪”,成为全国最不安份的省区,难怪社会上广为流传着“要找资本主义,到温州去”、“温州资本主义泛滥”等等说法。

其它地区的地下企业同样是屡禁不绝,据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1963年10月向中共中央递交的一份报告,称安徽省淮南市朱町公社三个生产队有一百五十多户制售手工卷烟,陶王大队有一个生产队共十七户,有十六户搞手工卷烟⋯⋯不少地区商贩私设粮油加工厂、作坊。有些非粮食部门的机关、企业单位,为了扭转企业亏损,解决职工福利问题,也乱搞粮油加工厂。芜湖、蚌埠两市,个体经营的粮油加工厂有五十多个。芜湖专区和蚌埠、芜湖、马鞍山三市,没有经过批准私自开业的机关企业办的粮油加工厂就有七百三十七处。

END